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Huzhou Communications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切实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集团公司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
  1.4 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减少损失、快速办理、遵循法律。
  2 组织指挥体系
  集团公司反恐和奥运安保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集团公司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兼任组长,各副组长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在上级反恐怖领导机构的领导下,负责对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统一指挥。在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事发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组织指挥。
  3 监控与防范措施
  3.1 信息监控
  坚持专业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挥基层干部职工信息网的作用,加大情报和信息收集力度,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努力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3.2 重点部位防范
  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实施重点防范、严格管理、防止恐怖裘击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
  3.3 危险物品监管
  各子公司、各部门对各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核或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管理必须建立责任制,制定规章制度,严格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裘击等事件。
  3.4 资产监控
  各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对资产、资金出现异常变化和异常流动等情况的监控,及时掌握动态。
  3.5 公众防范
  各子公司、各部门组织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加干部职工预防恐怖裘击的常识,鼓励干部职工发现并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增加干部职工防范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范能力。
  4 应急处置措施
  4.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子公司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或及时上报申请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和专家深入研究,快速判明事件性质、种类和危害程度,按照恐怖袭击事件的不同类型,果断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4.2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救援和侦破工作
  领导小组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相关资源和力量予以支援,全面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根据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依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视情申请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时采取妥善措施,提供医疗救护和生活保障,维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关闭涵洞、隧道、桥梁、码头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3)加强对所属区域的管制,加强对本部门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4)加大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5)申请公安、国家安全、军队、武警等力量的介入,发动并依靠干部职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和周边区域社会稳定。
  4.3 行动终止和善后工作
  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处置结果,确认危害消除后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各子公司、各部门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奖励与责任
  对在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决策正确、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预案演练
  各子公司要适时开展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的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发现存在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反恐怖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实战能力。
  7 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实施。